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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险品暂时进出口到釜山港要求

发布时间:2023-12-21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26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前言:危险品暂时进出口到釜山港要求
危险品暂时进出口到釜山港要求

暂时进出口一般是货物和包装需要分开报关,对这个包装进行反复利用。比如说钢瓶由于成本比较高,直接用一次成本太高。

那这个钢瓶里面装的货物直接出口,但是钢瓶需要反复利用,需要报暂时进出口。这个就是暂时进出口常见的一个情形。

暂时进出口分为先进再出,和先出再进两种方式。先进再出,就是钢瓶是国外提供的,先进口过来,把里面的货物用完以后,再把空钢瓶还回去。

如果对这个钢瓶用一般贸易进口的话还需要交关税和增值税,并且很多时候进口钢瓶还需要属地商检,需要提供国外一系列的钢瓶证书,这些可能客户都无法提供。用暂时进出口这些都可以省掉。

暂时进出口另外一种先出再进,就是国内的钢瓶出去,再进口回来。一般时间是6个月内,如果需要需要延期需要提前去海关办理。

钢瓶里面装普货一般很多客户会处理,要是钢瓶要是装的危险品就稍微复杂一些。

一个是订舱的数据如何处理,二是报关资料怎么做,三是提单怎么出具。

出口到釜山港能选择的船公司还是很多的,主要还是按危险品的类别,要是5.2类和4.3类能接的船公司不多,并且暂时进出口很多时候需要并单,而不同船公司要求不一样,这个都需要注意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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